高一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的读后感 篇1《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高一的读后感 篇2第一次阅读苗福的做品—《鲁滨逊漂流记》是在三年级暑假的时候,不太爱读书的我深深地被它吸引了。从这里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书的力量,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鲁滨逊这一人物形象也深深地感动了我。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永不放弃—这就是我从鲁滨逊身上得到的最大启示。
鲁滨逊在一次海难中幸存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在这儿,他有过短暂的绝望,他也很快调整了自己,决定凭借自己的力量在这里生存下去。他把沉船上仅存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这一住就是二十多年,他不仅自己在岛上种植了大麦和稻子,自制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制面包,而且还制作了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我觉得他就像是瓦砾堆中不屈的一株小草,悬崖绝壁上倔强生长的一棵青松。他展示了生命的顽强,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是什么支撑他顽强地活下来呢?是对生命的热爱和执着!
在孤立无助的绝境中,他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出来,用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这长达二十几年的坚持不就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和执着吗?我们不禁想到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只因为遭受了一些小挫折,就放弃了希望,甚至放弃了生命。这和鲁滨逊比起来,是多么愚蠢,多么令人不齿啊!
生活中不可能总是阳光灿烂,有时会有阴霾遮天,有时会有狂风暴雨……可尽管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怀着对生命的热爱和珍惜,满怀希望的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感受到生命的美丽。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只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绝望。花的主题与色彩,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面对绝境的顽强精神,对生命的执着态度,多源于他那颗对生活无比热爱的心。而这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高一的读后感 篇3家?简直就是一个隐形的牢笼。太太们整天不是摸牌,就是在背后说其他房的是是非非。爷儿们,成天不知云里雾里做些什么,有再大的胆儿在爷爷严肃的面容下也"屈服"了。儿辈中有一个懦弱的哥哥、善良的嫂嫂、清纯的丫头和充满热情的知识分子觉慧。跟随觉慧的视角,让我对那个腐败的大家庭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作品中有三个女子,她们曾经天真无邪、意气愤发、却因为命运的捉弄,踏上了天国之路。
因为出身卑微,这个小丫头—鸣凤,很小就替高家做事。她可爱、聪明、漂亮、还识字,却因为那可笑的等级制度,永远也摆脱不了任人使唤,任人摆布,任人打骂的命运。我可怜她,但同时也非常钦佩她,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为了贞洁的身子,她毅然选择了冰冷的清水去保留那最后一丝尊严。换作是今天,人们定会说这种人真傻,但换位思考,在那样一种年代和背景下,这种烈女一般的行为也不比屈原差到哪里,但却更令我感了到惋惜,好矛盾的心理啊!
接着便是梅,她有一句口头禅:我在这世上多活一天就要多补受一天的罪,还不如死了解脱。这话到像是佛家认为的"人生来就是受苦的,因此要地等待死亡的到来。"我不明白,即便是成了寡妇,爱情消逝了,希望还是有的啊?如果有可能,我真想送她一句经典台词:留在他身边,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痛苦。离开他以后,你的人生便有一万种可能。你是活活死在自己给自己锁上的枷锁里。
我很庆幸,因为我活在当代,没有那么多的礼教、习俗,丰繁的世界每分每秒都在传递着鲜活的气息,最后瑞玉的死,可算是达到了封建的顶端。就连那个服软唯唯懦懦的哥哥觉新,也忽然意识到:这两扇门并没有力量,真正夺去他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
我愤慨,因此我更加坚定觉慧的挟择!
快点走吧,离开这个可憎的地方去寻找你的一片光明。我默念着:封建腐朽—家?!不,这是一座坟墓。
高一的读后感 篇4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祥子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祥子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 ……此处隐藏5541个字……搏斗时渴望的是这个吧!当老人带着一副鱼骨头回到家时也依然渴望的是这个吧!其实,他已经做到了,有不屈于现状的斗志,有着号称“最大力”称号的力量,尽管面对着大海,他失败了,但他没有被打倒,如书中那句话“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会被打败“。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凌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这句话吸引住我的视线,令我感到恐惧,道理大家都懂,但真正做到的人有几个?大概我就是那大多数人吧,今天在这里跌倒了,下次再经过这里的时候,心里会犹豫吧,甚至是恐惧,“我会再次跌到吧?上次跌的可不轻呢。”是啊,人们都会说“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但是站起来了,下一次还有勇气再从这里走一次吗?
”人不抱有希望是很傻的。“在没有失败,人人手中都握着胜利的门票,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思想,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作者是这么想的,老人也是这么想的,他再次出海捕鱼的时候心里就抱着满载而归的希望吧,在遇到一条大马哈鱼时,心里是抱着肯定能捕到的希望吧,那么我们有自己的希望吗?这是个有趣的问题。面对着人生的苦难与困境,我们应该抱着不服输的希望吧,哪怕结果不尽人意,但是还是不能放弃希望,那是愚蠢的。
在人生的苦海中,我们应扬帆起航,不放弃、不屈服,同老人一般,同那金黄的狮子一般坚韧地与大海搏斗下去!
高一的读后感 篇12这是一个始于阿富汗的故事。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人家的孩子,他的父亲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同时受到大家的尊敬。阿米尔有个仆人哈桑,他们两个从小就一起玩耍。
阿米尔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勇敢,在被其他孩子威胁时,每次都是哈桑勇敢的站在他的身前。可是真是因为这,使得懦弱的阿米尔甚至开始不敢面对哈桑,从而发生了栽赃,迫使哈桑和他父亲一起离开了阿米尔家。随着战争的爆发阿米尔和他父亲一路逃亡,来到美国。后来的生活有苦有甜,父亲的离去,结婚等等。使得阿米尔渐渐成长,渐渐明白。是时候该为了过去的错误而做些什么了。而拉辛汗的电话真是这一切解脱的开端。阿米尔踏上回家的路,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兄弟的真相,也走上的解救自己侄子索拉博的路。
整部小说囊括了好多东西感觉根本讲不清楚。而让我最为动容的自然是那放风筝,追风筝。第一次是“我”回忆儿时的最后一场斗风筝的比赛。阿米尔和哈桑赢得了那场比赛,哈桑去追到了那最后一只蓝色的风筝,却被凶暴的阿瑟夫打了一顿,可阿米尔看到了却因为害怕,因为懦弱躲在一边。后来为了救索拉博,阿米尔有一次遇到了阿瑟夫,而这次为了哈桑的儿子,阿米尔勇敢地和阿瑟夫战斗了。把索拉博终于带回了美国,可由于之前的孤儿院问题,索拉博变得沉默封闭。阿米尔和妻子索拉雅不知为什么始终没有孩子,他们想将索拉博当做儿子来对待,可结果却是如此。不禁让我觉得这也许是作者给他们阿米尔安排的天命。他所亏欠的哈桑的一件件无论是阿瑟夫还是孩子都得到了结果。但即使是天命也无法真正决定人的轨迹。而书中的风筝正是引领人们走出后悔,走出黑暗的灯。
文章的最后索拉博的眼中无论如何再也没有了那光明,是风筝,是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又重新唤醒了索拉博心中的希望,这一次追风筝的是阿米尔,他只听到自己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追的是
高一的读后感 篇13《水浒传》这本书我看过有好几年了。它描述的是在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水泊梁山起义,到发展,再到失败这样一讲大事。不过真正吸引我的不是整件事的发展,而是那些其中引人入目的小细节;那些英勇人物,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黑旋风李逵…… 这些有名的人物也让我不曾忘怀。
《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将哪个不是好汉.虽然称不上个个都是性格鲜明,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浪里白条张顺在于李逵的水上之战中,充分显出了张顺的水上功夫;行者武松在景阳冈上英勇的打虎事迹家喻户晓;花和尚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两事中展现出他见义勇为的志气。
其实《水浒传》中的好汉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但我最欣赏的还是鲁智深与吴用他们见义勇为、顾全大局的精神。鲁智深别了史进,在渭州城里吃酒的时候,发现在酒楼中卖艺的金老汉和小女翠莲。金老汉向鲁智深诉说了自称绰号是镇关西的一个杀猪的郑屠户一定要小女给他做小妾。鲁智深听了立,到了郑屠户那儿,把他先捉弄了一番,之后便提起铁锤般的拳头三拳就替金老汉报了仇。再说吴用,他在青面兽杨志一行人送去生辰纲的路上,顾全大局的计划夺取了生辰纲。吴用、晁盖、阮氏三兄弟、刘唐、公孙胜一行七人,还有一个配合他们的卖酒人,在黄泥岗上装着卖枣和酒。吴用七个人计划好了,他们买了一桶酒(那酒里没毒),让杨志他们相信酒里没毒。之后,便把有的酒卖给了杨志一行人。等他们毒倒了,便拿走了生辰纲,去救济了贫穷的百姓。
我觉得《水浒传》这本书把每个人物的特点和事例都描写的淋漓尽致放在阶级斗争的激流中,甚至把人物置于生死存亡的关头。在人物塑造上,都是通过细致的行动,语言描写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并进一步深化了人物性格。
高一的读后感 篇14谈起“巴黎圣母院”,人们除了想起那坐在法国巴黎的哥特式建筑之外,也就只有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名作------《巴黎圣母院》了。
《巴黎圣母院》讲的是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十五世纪法国巴黎的一个故事。神父佛罗洛遇见了美丽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达拉后,被爱斯梅达拉的美貌所吸引,心生歹念,命令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将爱斯梅达拉掳走。途中,爱斯梅达拉被骑兵上尉队长佛比斯所救,爱斯梅达拉因而爱上了佛比斯。但佛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佛罗洛刺杀,但没有死,并嫁祸于爱斯梅达拉,令其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讲爱斯梅达拉就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达拉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发生大战,神父佛罗洛威胁爱斯梅达拉,爱斯梅达拉被神父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
莫多愤然将佛罗洛从教堂顶楼推下。最后,卡西莫多抱着爱斯梅达拉的尸体殉情。
就是这样的一个悲剧故事,作为神的圣母院没有从天而降,给予罪人应有的惩罚,帮被冤枉的好人洗脱嫌疑。或许是因为她要拯救全世界的人而分身乏术了吧。圣母只给予了卡西莫多多年来生存的意义和能让爱斯梅达拉多活几天的弊护所而已。
挂着圣母之名的“圣地”,在阴谋、权力和昏庸面前早已失去了圣性。爱斯梅达拉没能因为“圣地”而逃过一劫,倔强、贞洁地死在了绞首架上。
代表着真善美的吉卜赛姑娘没有屈服于权力、欲望和阴谋之下。她的毁灭,是大作家雨果先生对封建专制制度残酷统治和邪恶势力的有力控诉,同时也唤醒了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善良到家的“丑王”卡西莫多也不再懦弱,把“养父”从楼上推了下去,不再浑浑噩噩度日,一心根着楼顶上的大钟,而是与爱斯梅达拉殉情。
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者佛罗洛和风流成性的佛比斯,与两个主人公截然相反,他们就是当时封建社会和宗教主义的一个缩影,扭曲、荒淫无度,无视王法。可以说是真正的假恶丑,这两个社会缩影般的角色,让读者更好地感受到了那个十五世纪的法国。
《巴黎圣母院》这个发生在圣地的悲剧讽刺了所谓的宗教,因为圣母不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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